您的租戶和債務催收權利
作為租戶,您在疫情期間享有地方、州和聯邦權利。這些可能幫助您繼續住在自己的家中。
根據《聯邦公平債務催收法案》(FDCPA)您享有的權利
當您欠房東或公用事業公司的錢款,其他人試圖催討錢款時,這個人可能是債務催討員。也許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在代表您的房東,或者債務催討機構試圖收回您欠付的租金。如果是,根據聯邦法律,律師、律師事務所或公司可能是債務催討員。
聯邦法律規定,債務催討員不能使用不公平或欺騙性的方法試圖催討債務。這意味著,如果債務催討員騷擾您,對您的驅逐權利作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或為了收取租金說誤導性的話,他們就違反了聯邦法律。
有關驅逐保護措施的通知
在2021年5月3日至7月31日期間,因未付租金試圖驅逐您的債務催討員通常需要向您發出關於新冠病毒疫情驅逐暫停通知。如果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命令可能合理地適用於您,債務催討員必須在向您發出驅逐通知或對您提出驅逐訴訟的同一天向您發出該通知。
如果您沒有收到該通知,請告訴在驅逐訴訟中代理您的律師。您也可以提交投訴或撥打電話號碼 (855) 411-2372,舉報違反聯邦法律的債務催討員。
報告懷房東
您作為租戶的權利通常在您的租賃協議和州或地方法律中作出規定。請查閲網站LegalFAQ.org,或瞭解您所在州的租戶權利。
您的房東不能:
- 在沒有法庭命令的情況下透過更換鎖來強迫您搬離
- 索要費用、利息或其他您不同意的收費
- 拒絕作出必要的修理
- 不根據合約支付公用事業費,或
- 對租戶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危害
如果您住在政府補貼的住房内,請向住房與城市發展部(HUD)報告懷房東
作爲家暴幸存者繼續住在自己的家中
聯邦法律可能會保護您避免因家暴、約會暴力、性侵犯或對您進行跟踪而被驅逐、失去住房補貼或拒絕您的住房申請。但是,即使在疫情期間,聯邦法律也不會阻止房東驅逐對您實施家暴的施虐者。
報告住房歧視
房東通常不能因以下原因對您進行下列歧視:您的種族、膚色、原國籍(出生國家或祖籍)、宗教信仰、性別(包括性取向和性別認同)、家庭狀況(懷孕和有孩子的家庭)或殘障:
- 對您進行性騷擾
- 拒絕租房給您
- 驅逐您,或
- 更改您的租賃協議或對您的租賃協議設定不同的規定
如果您或您的房東在住房方面獲得聯邦財政援助,您還可以受到不得基於年齡進行住房歧視的保護。